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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知识】如何确定股权激励的量?

2021-04-21 18:22 广东汉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7

股权激励是指为使激励对象为企业整体和长远利益更加努力地付出,企业有条件地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权或对应的权益,使激励对象与企业利益深度绑定、风险高度共担的制度安排。在确定好股权激励对象后,下一个要关注的问题就是股权激励的量。

 股权激励的量分为股权激励的总量及个量,即总共拿出多少股权用于股权激励,具体分配到每个激励对象应分配多少。如果一次拿出太多股权用于激励,会导致下次或再下次继续实施股权激励时没有多少股权可用,也会导致公司经历几轮融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受到影响。而如果股权激励的量过小,会很难起到激励作用,那么应如何确定股权激励的总量和个量呢?

对于国有及或上市企业,法律法规对股权激励的总量和个量有明确的限制:对于国有科技型企业,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小、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且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对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规定,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对于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的规定,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对于非上市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未对股权激励的总量和个量进行相应的规定或限制,企业可自由安排。笔者建议可以参照上述企业的规定确定,对于重资产公司,总量不要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对于轻资产公司,总量不要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3%。在具体核算每个激励对象激励数量时可以选择期望收入法(个人股权激励数量=股权激励收益期望值÷预期每股收益=个人年薪×倍数÷预期每股收益)或分配系数法(个人股权激励数量=股权激励总量×激励对象个人分配系数÷公司总分配系数)进行核算,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期望的激励效果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确定。

综上,掌握了以上大的原则及小的方法,就不难确定企业股权激励的量了。